2011年6月23日 星期四

《哈奈馬仙之hamlet b.》--消費主義下的「命名」與「被命名」、 「迎合」與「反抗」

(圖片來自獨立媒體網站)

《哈奈馬仙之hamlet b.》是文化消費三部曲的終曲,是開宗明義對消費主義與藝術文化(尤其是劇場)的關係作出反思及探討的作品。此劇靈感來自德國後現代劇作《哈姆雷特機器》(Hamlet Machine),把原有文本解構再重組。

 劇中,代表文化產業領導層的一眾角色大聲疾呼:新的需求需要新的商品,新的商品需要新的需求。消費主義就是大量的製造、大量的消費、大量的丟棄。然後呢?然後就是繼續鼓吹新的慾望(wants),再將這些慾望幻化成需求,轉而帶動消費。《Hamlet b.》所探討的就是,當這種消費文化入侵劇場,戲劇創作者以及觀眾可以如何自處。正如總監陳炳釗所問:「文化消費是出路,還是不歸路?這是個關乎生存還是死亡的思考。」

何時開始文化藝術成為了可供消費的「商品」呢?是不是當「它」被命名為「文化產業」和「創意工業」之後呢?假如藉著「命名」此行動,就能把被命名的客體轉化成符合該名字的事物,那被命名為「產業」和「工業」的文化藝術,似乎就逃脫不了被大量生產及消費的命運了。作為文化藝術的戲劇可以如何為消費主義所用呢?《Hamletb.》打一開始就藉著敘事者發聲,指出戲劇本質上本來是難以被大量生產的。這是因為演員的在舞台上的表演、一顰一笑,是無法完全被複製再現的,而再輕微的變化也會為觀眾帶來不同的感受。

然而消費主義所鼓吹的是對心理慾望的即時滿足,也即說受到消費主義影響的藝術作品,作品的價值並不在於作品本身,而是該作品所代表的某種象徵。觀眾無須消化作品本身所帶出的信息,重要的是「擁有」,亦即是觀看了該作品後,即時獲得的某種象徵。而文化消費則成為了一種符號消費。例如在消費主義的框架下的《哈姆雷特》就被為簡化為「經典」、「複仇」、「愛情」等符號,觀眾被標籤為「有文化」之士,虛榮心(心理慾望)可以立即得到滿足。而可以被大量生產然後消費的,正正就是這種「符號」。

然而《Hamlet b.》中的哈姆雷特無法接受自己被簡化成一個符號,於是只能掙扎於身分的錯亂之中,呢喃著:「我唔係哈姆雷特…我唔係哈姆雷特…」最後發現自己只是二十六個備用哈姆雷特中的其中一個微不足道哈姆雷特 b,Hamlet b.。拒絕接受「哈姆雷特」這個名字和身份同時也是一種對「被命名」的反抗,亦即對掌握命名權力的是劇團領導層的反抗,於是拒絕「被命名」則成為了對這種權力的否定。而反抗的結局就時隨時被另外二十五個哈姆雷特所取替。

藉著劇中角色哈姆雷特的反抗,《Hamletb.》同時對戲劇被命名為「產業」、「工業」作出反抗,希望由此恢復未被命名前的「本質」。然而在消費主義當道的大潮流下,作出反抗和拒絕所帶來的會是怎樣的結局呢?是「出路」還是「不歸路」呢?是反抗還是迎合?然而,絕對的「反抗」或「迎合」真的存在嗎?以《Hamletb.》作例子,劇中加入偶像哈姆雷特和粉絲奧菲莉亞的愛情作敘事線,增加觀賞趣味,但同時又以劇團領導層的嘴說出,加入「愛」和「性」的元素不過是為迎合觀眾口味、鼓吹消費的手段。觀眾因而無法完全投入,反而在感染力強的故事和冷靜旁觀的敘事聲音之間被拉扯。觀眾被迫直面並思考自己與作品之間的關係,從而被「刺痛」,而《hamlet b.》就藉此由符號回復成為(某程度上的)立體。

《哈奈馬仙之hamlet b.》其實不單是一場對消費主義的詰問和反抗,同時也是在兩者之間獲得平衡的嘗試和實驗。也許我們必須記得的是,「反抗」的重點並不在於其手段或影響,而是在於反抗所建基於的反省。此劇在此而言可謂是成功的,最少在觀劇的兩小時內,觀眾無可避免地必須與戲劇表演者同時受到詰問,並受這些問題引導而作出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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